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察的经验与体会
于伟健,蔡永葆
摘要(Abstract):
<正>上海是我国最早开展ADR监察的地区,具有良好的ADR监察基础,1998年2月正式成立了上海市ADR监察中心,将该项工作纳入正规化、法制化轨道.我院作为一区级中心医院,地处闹市中心,担负着大量的门急诊任务,理所当然地成为ADR监察工作的前沿阵地.为了更好地在我院开展该项工作,特对前一段时间的ADR监察工作作一小结.1 ADR监察工作概况我院ADR监察工作可分为3个阶段:第一阶段始于1994年至1997年底,当时主要由院药剂科负责登记输液反应,经过一系列调查研究和质量控制,大大降低了输液反应的发生率;第二阶段是1998年初至1998年底,在前段工作基础上,由药剂科自行设计了简单的ADR登记表,表格内容包括:患者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床号、ADR发生日期、涉及药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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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(Author): 于伟健,蔡永葆
DOI: 10.19577/j.cnki.issn10074406.1999.06.016